南县利盛鑫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龚利华,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