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源南乡李沙通讯部(个体工商户)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沙,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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