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志远石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孙志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塑料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石棉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