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刘有德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红军,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纪;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机动车鉴定评估;洗车服务;代驾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