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新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正飞,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砖瓦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