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嘉硕劳务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黄平国,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工具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