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金铄再生资源中心(个人独资)_企业

费县金铄再生资源中心(个人独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韩利山,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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