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乐鑫金贵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闫华军,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金属制品修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贵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珠宝首饰零售;再生资源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箱包修理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矿石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珠宝首饰批发;钟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