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吉星博远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夏,注册资本18.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停车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轮胎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