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昇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俊,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