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焰青艺术品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闾嵘,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数字广告制作,数字技术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打字复印,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