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民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潘炳权,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旧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家政服务;服装服饰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