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鑫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彭亨安,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