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之星办公印务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曾志豪,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办公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体育竞赛组织;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金属结构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分支机构经营】;印刷品装订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