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明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黄长金,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厨垃圾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物业管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纸制品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服饰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