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骞文木材经销部(个体工商户)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文仙,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木材加工,木材收购,木材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木炭、薪柴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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