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铭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李忠,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日用品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