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于龙舞台设备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于晓龙,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音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集成电路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舞台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