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新佑饮品店(个体工商户)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徐孟晗,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玩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外卖递送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美发饰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餐饮管理,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