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入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兴春,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