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芳华运输部(个体工商户)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但永芳,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砖瓦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