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01号-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41页,评标办法中“3.3.3.3消防监控人员(3分)” 3.3.3.3消防监控人员(3分)。拟派驻本项目的消防监控人员有从业经历满3年以上(含3年)的计0.5分,最高计3分。(须附拟派驻消防监控人员的消防员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消防员证应是国家机关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从业年限以发证时间起开始计算,否则不予认定) 3.3.3.3消防监控人员(3分)。拟派驻本项目的消防监控人员有从业经历满3年以上(含3年)的计0.5分,最高计3分。(须附拟派驻消防监控人员的消防员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消防员证应是国家机关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职业方向为“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或“--”)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从业年限以发证时间起开始计算,否则不予认定) 2 招标文件第58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拟派驻本项目消防监控人员情况表”下面注意事项 注:此表后须附拟派驻本项目消防员(不少于73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评审计分的人员须提供消防员操作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消防员证应是国家机关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否则不予认定。 注:此表后须附拟派驻本项目消防员(不少于73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评审计分的人员须提供消防员操作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消防员证应是国家机关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职业方向为“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或“--”)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否则不予认定。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变更文件未涉及的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本次变更以附件形式同步上传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5号楼513室。
联系方式:0431-88690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
联系方式:0431-84573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电 话:0431-84573722
初审: 王超
复审: 钟超
终审: 徐洪兵
附件信息:
73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2026]-00101号-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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