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河务工作站宝鸡市岐山县麦李河曹家村至五星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_地方采购

项目概况

宝鸡市岐山县麦李河曹家村至五星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招字【BJ20260502】号

项目名称:宝鸡市岐山县麦李河曹家村至五星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岐山县麦李河曹家村至五星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8,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岐山县麦李河曹家村至五星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岐山县麦李河曹家村至五星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存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与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与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5年7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5年7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2026年07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段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4室)获取磋商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监督部门:岐山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联系人:王少华;联系电话:13571177830。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4〕9 号);

13)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河务工作站

地址: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

联系方式:0917-8778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4室

联系方式:0917-3520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秦蛟

电话:0917-3520913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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