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蓉姐打字复印店(个体工商户)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美蓉,注册资本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打字复印,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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