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盛金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博,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