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辉旭箱包厂(个人独资)_企业

新干县辉旭箱包厂(个人独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黄永辉,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国内贸易代理,箱包修理服务,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皮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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