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港之宝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焦文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文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办公设备销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