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城南眼镜店(个体工商户)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温圣有,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光学玻璃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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