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路安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美仙,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过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