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齐丰木业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春红,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木材采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木材加工,木材收购,木材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