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十八号通讯店(个体工商户)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胡晴,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旧货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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