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灵丹大药房有限公司_企业

林口县灵丹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秀玲,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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