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浒坑刘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个人独资)_企业

安福县浒坑刘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个人独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小三,注册资本2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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