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昶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曹永,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报废农业机械回收(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船舶拆除;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施工;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