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溪涵再生资源利用厂(个人独资)_企业

凌源市溪涵再生资源利用厂(个人独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国林,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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